运货车起火后试图逃避赔偿
浠水来汉经商的钟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称,去年底,她在武汉花5000元买了两台电动摩托车,准备送给今年春节结婚的侄女,委托东西湖哥弟物流公司托运回浠水,付了运费120元。不料货车中途起火把两辆摩托车烧毁。她找物流公司要求赔偿时,工作人员答复说货车起火是不可抗力,只同意赔偿2500元,双方协商无果,钟女士只好到工商所投诉。
工商部门认为,货车起火虽非物流公司主观因素造成货损,但消费者损失与其内部管理混乱有直接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调解,钟女士最终从物流公司拿到了5000元赔付款。
业内人士称,小物流公司和货运站为节约成本,一般都没有购买货损保险,一旦发生车祸等非人为因素的货损遇到大额索赔时,就采取赖和拖的办法拒赔,本钱小的物流托运公司甚至关门走人。
工商提示:消费者在选择物流公司时,尽量选择规模及信誉较好的大中型物流公司,并就一些运输途中的风险与责任予以明确。如托运货物是否购买保险、是否“转单”等,以及出现丢失、货损时的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