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如何布线: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3、在管内或线槽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5、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消防电梯电气系统的防火设计要求
1、消防电源
消防电梯应有两路电源。除日常线路所提供的电源外,供给消防电梯的专用应急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并设有明显标志,使之不受火灾断电影响,其线路敷设应当符合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规定。
2、专用按钮
消防电梯应在首层设有供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这种装置是消防电梯特有的{wn}按钮,设置在消防电梯门旁的开锁装置内。消防人员一按此钮,消防电梯能迫降至底层或任一指定的楼层,同时,工作电梯停用落到底层,消防电源开始工作,排烟风机开启。
3、功能转换
平时,消防电梯可作为工作电梯使用,火灾时转为消防电梯。其控制系统中应设置转换装置,以便火灾时能迅速改变使用条件,适应消防电梯的特殊要求。
4、应急照明
消防电梯及其前室内应设置应急照明,以保证消防人员能够正常工作。
5、专用电话及操纵按钮
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有专用电话和操纵按钮,以便消防队员在灭火救援中保持与外界的联系,也可以与消防控制中心直接联络。操纵按钮是消防队员自己操纵电梯的装置。
6、行驶速度
我国规定消防电梯的速度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秒来计算确定,例如,高度在60米左右的建筑,宜选用速度为每秒1米的消防电梯;高度在90米左右的建筑,宜选用速度为每秒1.5米的消防电梯。
7、井底排水设施
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口和排水设施。如果消防电梯不到地下层,可以直接将井底的水排到室外,为防止雨季水倒灌,应在排水管外墙位置设置单流阀。如果不能直接排到室外,可在井底下部或旁边开设一个不小于2立方米的水池,用排水量不小于每秒10升的水泵将水池的水抽向室外。
用电梯疏散
和英国一样,香港也不允许在高层建筑中主要依靠消防电梯来进行人员疏散和消防队员的移动。但是,对于普通建筑的一般疏散而言,消防电梯仍然有广泛的用途。对于超高层建筑,人员长距离的垂直行进,存在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1)长时间的垂直行进,可能遭遇烟和火,使人员在疏散过程中造成伤害;
(2)造成疏散过程中人员的疲劳;
(3)老弱病残幼以及其他无法疏散人员的疏散问题。
《消防楼梯和电梯实用规范》建议在紧急条件下使用电梯时需采用的防范火、烟和热的措施。这个标准可以作为电梯轿厢、电梯井和机械装置保护的基本依据。应急电梯的控制程序必须达到这样的要求:一旦火灾警报启动,能够确定使用哪一部电梯。设计这种系统时必须非常仔细认真,要考虑到增压、电梯前厅的分隔、建筑管理和出口设置等许多基本问题。
在非常极端事件中,事故的方式(如碰撞等)也要事先估计到。现在还不知道,面对非常极端事件,电梯提供的快速疏散的辅助疏散能力是否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