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3.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4.建筑物闷顶、夹层。
发生可燃气体泄漏时,安装在保护区域现场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将泄漏可燃气体的浓度参数转变为电信号,经数据处理后,将可燃气体浓度参数信息传输至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或直接由可燃气体探测器做出泄漏可燃气体浓度超限报警判断,将报警信息传输到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在接收到探测器的可燃气体浓度参数信息或报警信息后,经报警确认判断,显示泄漏报警探测器的部位并发出泄漏可燃气体浓度信息,记录探测器报警的时间,同时驱动安装在保护区域现场的声光警报装置,发出声光警报,警示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必要时可以控制并关断燃气的阀门,防止燃气的进一步泄漏。
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设计
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及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或停止,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应采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并应直接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与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