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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律师天津康诺,【66】,周爱国律师dp为你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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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义昌(经理)
1393010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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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
011-13411019
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江西路与合肥路交口西南富力中心2-
cuanxueij@fankey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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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

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是经天津市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位于天津地铁一号线小白楼站旁边的富力大厦。  我所主要为华北地区的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风控方案,事务所创始人均在外资企业从事工厂管理及律师执业工多年,长期担任天津市、河北省、北京等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我所聘请了在国内外法学理论及实务领域享有盛誉和崇高威望的法学专家担任专家顾问。
   天津康诺知识产权律师、周爱国律师始终坚持高品质,天津康诺合同律师始终坚持客户优先。天津康诺十分注重知识产权律师核心技术的积累,公司知识产权律师已经拥有自有知识产权。
   天津康诺为高品质、高价值、高品位、多层次的系列产品的{dzz},公司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迅猛发展,特别是新产品的开发与更新、产品质量的稳定、销售市场的完善等方面成绩尤为显著,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及美誉,在商务、商务、法律行业已逐步稳居于行业{lx1}地位。产品详细说明:反诉是相对于本诉(或称原诉)而言的一种民事诉讼制度,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联系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的目的是为了同本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销、并吞原告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目的。 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反诉和本诉是密不可分的两种制度,没有本诉,就不可能有反诉。因此,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提出,即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告,反诉的原告必须是原诉的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案外均无权提起反诉。 2、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 3、反诉同本诉必须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4、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才能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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