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东方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东方医院) 成立于2008/6/5,法定代表人为 李岩凯,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308006729405560,企业地址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街通胜巷,所属行业为卫生和社会工作,经营范围包含: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佳木斯市东方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0454-8377091、邮箱:lina585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