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心理咨询师培训班招生简章
山东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的日益增加,人们的心理问题越来越多,每年因心理问题导致死亡的人数高达280万。社会迫切需要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来解决这些问题,而目前的心理咨询人员数量非常有限,水平良莠不齐,据此国家劳动保障部出台《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对心理咨询人员进行职业资格培训鉴定。
为保障培训质量,提高学习水平,中心专门聘请北京大学心理系、中科院心理所、北京师范大学、山东zm高校、省内知名医院的心理咨询教授、专家为学员在报考心理咨询师时进行最前沿的指导,为学员最终通过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提供最有力的支持!
一、培训对象
(一)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心理咨询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3年以上。
二、培训内容
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心理测验学、咨询心理学、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验技能及其他相关技能知识。
三、培训方式
zm培训
四、培训费用(不包括考试报名费)
培训费:
三级:2800元/人
二级:3800元/人
教材资料费:
三级:240元/人
二级:300元/人
考试费:600
五、证书
学习期满并结业者颁发培训证书,同时组织学员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劳动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心理咨询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出国有效。
六、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 0531-86982790
手机:15966688124
注:报名时需交学历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4张2寸照片、4张1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