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4914-2017《反渗透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标准条款检测及水效标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反渗透净水机(以下简称“净水机”)的水效限定值、节水评价值、lpz指标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反渗透膜为主要净化单元,供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连续式饮用水处理装置。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ui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
GB/T 19249 反渗透水处理设备
GB/T 30307 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
QB/T 4144 家用和类似用途反渗透净水机
三、技术要求
总净水量
净水机的总净水量应不小于标称值。
净水流量
净水机在达到标称总净水量时,其净水流量应不小于标称值。
浓缩水
净水机产生的浓缩水宜进行回收利用;用于售水用途的净水机应配备浓缩水回收利用装置。
净水机水效限定值
净水机水效等级5级中规定的净水产水率。
净水机节水评价值
净水机水效等级2级中规定的净水产水率。
净水机水效lpz指标(综合评价指标)
净水机水效lpz的净水产水率应不小于75%。
水效检测
试验方法
试验用水 u在测定净水机总净水量、净水流量和净水产水率时,其试验用水应使用纯水(电导率<10μS/cm,溶解性总固体<5mg/L)进行配制。 u配制试验用水的水质指标要求如下:
a)总硬度应控制在(250±20)mg/L;
b)碱度应控制(160±20)mg/L;
c)溶解性总固体应控制在(500±50)mg/L;
d)pH值应控制在7~7.5。
实验条件 在测定净水机总净水量、净水流量和净水产水率时,试验条件应满足如下要求:
a) 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5±5)℃;
b) 相对湿度为45%~75%;
c) 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电源频率(50±1)Hz;
d) 水温应控制在(25±1)℃;
e) 进水压力应控制在(0.24±0.02)MPa
测试和计算
净水流量的测试依据QB/T 4144进行。启动净水机,待运行稳定后,当净水总量达到标称总净水量时,在出水口收集(300±2)s的净水,测其出水量,每隔5min收集一次,共收集三次,取三次测试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总净水量根据制造商标称的总净水量将全程分为4段。于正式通入水样之初(第1次采样)、1/4段末(第2次采样)、2/4段末(第3次采样)、3/4段末(第4次采样)、4/4段末(第5次采样)时采集共5批水样测试,采用以下控制指标检验去除效果,具体测试方法按GB/T 5750进行:
a)总硬度(以CaCO3计)的去除率≥90%;
b)溶解性总固体(TDS)的去除率≥85%。
测试和计算
净水产水率净水机依据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调试,保持进水压力不变的情况下,通入试验用水,并按照产品设定的工作模式连续工作,直至净水出水量达到总净水量标称值时,记录总进水量和总浓缩水量按式(1)或(2)计算净水产水率;若在达到总净水量标称值之前不能满足流量和去除率要求,则判定总净水量不能达到标称值,终止实验。
式中:
Y—净水产水率,%;
Qp—总净水量,单位升(L);
Qr—总浓缩水量,单位升(L);
Qf—总进水量,单位升(L)。
注1:若净水机具有冲洗功能,则冲洗水量应计算在总进水量内。
注2:若净水机具有连续工作保护功能,则应屏蔽此功能。
注3:若净水机配有压力罐,则应将压力罐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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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差异对比以新版标准报批稿为依据,仅供参考,请以各国最终发布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