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不注销公司早就有明文规定的处罚:
一、行政处罚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不注销公司会别加入黑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公司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作何事务都会经历严格的筛选审核。
工商局先备案 → 登报 → 国税局申请注销 → 地税局申请注销 → 工商局递交注销资料 →码注销 → 银行注销。整个注销公司流程下来一般都是5至7个月左右,分公司注销时间为4-5个月左右。如果公司出现一些严重问题,甚至要花费一年时间才能注销公司。注销公司的时间光国税局注销一般平均要10趟,地税局10趟,工商局也要4-5趟,银行3-4趟,这还是工商理机构办理的时间,如果不懂流程的小白去办理,估计来回跑的次数会更多,浪费的时间也更多。
登记程序的启动:公司注销,其不动产无论是办理给股东,还是裁定给其他人,都属于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因此应当按照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程序来办理。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的规定,转移登记有单方申请和双方申请的两种方式。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是公司自行清算的,仍然应该在公司注销前来申请转移登记,如果已经完成公司注销登记后,权利人持清算报告来申请的,不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的单方申请的规定,不能予以直接办理。应该让其通过判决后符合单方申请条件后方可办理。
如果是公司注销破产程序的,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均有裁定书,符合生效法律文书可以单方申请的条件,可以由裁定书中明确的权利人来单方申请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