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多少人落户?
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按照《天津市居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研究决定,2014年我市居住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控制在2万人以内,具体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由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天津市居住管理暂行办法》按期公布。
2015年,本市居住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控制在2万人以内,结合积分排名情况,于上半年的6月和下半年的12月,确定积分入户人员公示名单,通过市行政许可fu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的,报市批准后,市人力社保局出具办理天津市常住户的证明,由用人单位领取。
积分落户什么时候办理?
每年上半年的1月至4月、下半年的7月至10月提交申请,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是上半年截至4月30日24时,下半年截至10月31日24时。积分联办系统根据各审核部门给出的分数,进行自动排名,排名情况在上半年的6月和下半年的12月在市行政许可fu务中心网站公布。申请人可由用人单位统一进行落户积分查询。
符合申请条件的居住持有人,由用人单位收集汇总其申请材料,于每年的1至4月和7至10月,到市行政许可fu务中心提出积分入户申请。于每年6月、12月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并出具办理天津市常住口的证明。用人单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办理天津市常住户的证明,在6个月内到居住地公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大家可能会疑问积分落户中的负积分,下面为大家普及一下关于积分政策中负积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设定负积分,也就是减分项,共四个方面:申请人5年内有行政记录的,每条减30分;申请人5年内有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入户记录的(bao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投资、证明等),每条减30分;申请人5年内有刑事记录的,每条减100分;申请人有信用不良记录的减30分。以上四项负积分,累计减分。
申办积分入户的居证持有人,在本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 偶、子女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当申请在该住房的坐落地址登记非农业 家庭口;在本市无本人名下住房的,应当申请在本人所在单位登记。
非农业集体口;在本市无本人名下住房且所在单位不具备设立集体口条件的,应当申请在所在单位坐落区县的人力社保部门下设的人 力资源fu务机构登记非农业集体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