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 操作
4. 2. 1 操作时应首先试吊当重物离地后如运转正常
制动可靠方可继续起吊
4. 2. 2 作业时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也不得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
4. 2. 3 起吊过程中
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留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6-28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手拉葫芦 安全规则
Safety rules for manually operated chain hoists
JB 9010
1999
替ZB J80 015—89
2000-01-01 实施
JB 90101999
2
4. 2. 4 不得使用非手动驱动方式起吊重物发现拉不动时不得增加拉力要立即停止使用
检查重
物是否与其他物件牵连
重物重量是否超过了额定起重量
葫芦机件有无损坏等
4. 2. 5 上升或下降重物的距离不得超过规定的起升高度以防损坏机件
4. 2. 6 严禁用2台及2台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
4. 3 违反安全规则操作的典型事例见附录
5 维护和保养规则 5. 1 日常检查和保养
5. 1. 1 检查起重链条有无过量磨损腐蚀
变形和外部损伤
5. 1. 2 检查所有转动件转动是否灵活紧固件不得松动
5. 1. 3 检查吊钩的磨损和变形吊钩应无裂纹
锐角
毛刺
腐蚀
翘曲和扭转等有害缺陷
5. 1. 4 各传动部件应定期加油脂润滑
制动器的摩擦表面之间必须保持清洁无油污
以保证制动性
能可靠
5. 1. 5 起重链条使用时应经常涂敷润滑油不应粘上泥土等杂物以免带入起重链轮而沉积在凹处
影响正常啮合
5. 1. 6 使用完毕的手拉葫芦应存放在干燥场所
长期放置不用时应适当防护和妥善保管
5. 2 定期检查和保养
5. 2. 1 检查的时间间隔应按作业的频繁程度和作业的环境来确定但每年不得少于1次
5. 2. 2 必须由熟悉产品结构和性能的人员按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拆卸检查
5. 2. 3 经拆卸重新组装后的手拉葫芦应按JB/T 7334中的规定进行动载性能试验和制动性能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使用
5. 3 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项目表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