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员工不论是否在试用期,只要自用工之日起,单位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全国各地社保代理,劳务派遣等核心工作。成立于2003年3月,至今已成立11周年,是一家经国家人事、劳动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知名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qw机构。骏伯公司专注中国人力资源外包领域,全国二十多家分公司,200多网点,十年行业经验,致力成为中国zzy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之一,打造人力资源外包行业的{n1}品牌。骏伯企业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为企业和人才提供诚信、专业、{gx}的人力资源服务。
服务关键词:社保代理,办理社保,北京社保公司,北京社保服务公司,办理社保公司,社保外包公司,北京社保外包公司,代交社保,代买北京社保,代理北京社保,代缴北京社保,办理北京社保,北京社保代买,代理生育险,北京生育险办理机构,代理北京个人社保。
联系方式:骏伯人力集团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手机:18311378431
座机:010-65662382
办公QQ:2933862976
办公E-mail:
293386297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1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