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演出中所用的家具、器皿以及其他一切用具的通称。中国传统戏曲中原称“砌末”(包括布景),现也分称布景和道具。道具一词原由日本移植,日本人称一切家具、器物为道具。但究其源,道具却是佛家语,佛家称一切可以帮助修道的什物为道具。道具在戏剧演出中往往和演员的表演直接相关,起着帮助演员表演的作用。话剧中的桌椅、沙发等,是演员活动的支点。戏曲中的桨、马鞭、剑、戟、刀、枪等,则是演员虚拟动作必不可少的凭借。有些道具则起着开展剧情的作用,如《拾玉镯》中之玉镯,《锁麟囊》中之锦囊等。
按其体积,道具分为大道具与小道具。前者如桌椅、沙发、柜子、屏风等,后者如电话、瓶、杯、食物、小工具等。按照道具的使用性质,又可分为装饰道具(如门帘、屏风、吊灯及各种摆设等等)、手执道具(如挎包、皮箱、sq、手杖等)、消耗道具(如食物、香烟、需要在舞台上当众摔碎的碗及盘等)、实用道具(如桌、椅等需要负重的道具)等。舞台道具的设计风格和布景、灯光、服装的风格是一致的。因此,在现代的一些具有较大变形或是抽象的舞台设计中,大小道具的形式也和它取得一致。在某些抽象的布景中,甚至以演员的虚拟动作取代了实体的大小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