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⑴《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申请书》;
⑵商业登记文件和税务登记文件公证件;
⑶固定办公及加工场所的平面图和能全面展现上述场地实景的照片(3张以上)和/或相关视频文件等资料;
⑷原《注册证书》复印件;
⑸近3年(包括申请续延注册资格当年)向中国大陆出口废物原料的基本情况说明,该说明应包括近3年各年份向中国大陆出口废物原料的种类、数量、重量、装运前检验合格率、到货口岸检验检疫合格率,主要出口装货港口、到货目的港口,有关年份相关注册种类废物原料没有出口的原因等内容;并按照已注册废物原料种类提交各年度《运往中国的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证书》和/或《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通关单》复印件(各年度、各种类至少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