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
风热感冒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风热感冒颗粒
汉语拼音: Fengre Ganmao Keli
【成 份】 板蓝根、连翘、薄荷、荆芥穗、桑叶、芦根、牛蒡子、菊花、苦杏仁、桑
枝、六神曲。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甘、微苦。
【功能主治】 疏风清热,利咽jd。用于风热感冒,发热,有汗,鼻塞,tt,咽痛,
咳嗽,多痰。
【规 格】 每袋装10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
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
受其它zl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
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yw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yw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yw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
药师。
【贮 藏】 密闭、防潮。
【包 装】 铝塑复合膜;10袋/盒。
【有 效 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dy}册WS3-B-0044-89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285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广西钦州市梅园路28号。
邮政编码: 535000
电话号码: 0777-2855441
传真号码: 0777-2841509
注册地址: 广西钦州市梅园路28号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