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茶业的长足发展,也极大地促进了茶自身的建设。在隋代或唐代初期以前,茶叶最多只能说是一种地区性的生产或文化。至唐代中期以后,随着茶业的发展,茶就成为一种全国性的社会经济、社会文化和一门独立的学问了。
茶叶作为全国的一种社会经济,除其具有的商品性内容外,主要反映在茶税的课征上。在唐代中期以前,种茶、买卖茶叶,不征收赋税。唐中期以后,由于茶叶生产、贸易发展成为一种大宗生产和大宗贸易,加上其时安史之乱以后,国库拮据,征收茶叶赋税,并逐渐变成为一种定制。
唐德宗李适接位以后,建中三年(公元782年),依户部侍郎赵赞议,“税天下茶漆竹木,十取一”,以为常来仓本钱,这是我国{dy}次抽收茶税。但未几,在兴元元年(公元784年),因朱乱,德宗逃奔奉天(今陕西乾县),追悔诏罢茶税。这次税茶,虽主要用于地方筹集常来仓本钱,未入国用,但茶税之巨,给当时之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以后,如《文献通考·征榷考》所说,贞元九年(公元793年),盐铁使张滂以水灾赋税不登,又向德宗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等时估,每十税一,充所放两税。其明年以后,所是税钱外贮,若诸州遭水旱,赋税不办,以此代之。”德宗从之,再次恢复茶税,并自此成为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