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新版ISO9000认证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 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
b)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过程的有效应用,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注 1:ISO9000认证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
a) 预期提供给顾客的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b) 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
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法定要求。
本技术规范与ISO9001:2008相结合,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用于汽车相关产品的设 计和开发、生产;相关时,也适用于安装和服务。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组织进行顾客规定的生产件和/或维修零件制造的现场。
支持职能,无论其在现场或在外部(如设计中心,公司总部及分销中心),由于它们对现场起支持性作用而构成现场审核的一部分,但不能单独获得本标准的认证。
本技术规范可适用于整个汽车供应链。
1.2 应用
新版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1.2 应用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
由于组织及其产品的性质导致本标准的任何要求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减。
如果进行了删减,应jx于ISO9000认证标准第7 章的要求,并且这样的删减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标准。
本技术规范仅允许在组织没有产品设计和开发责任的情况下删减与7.3有关的内容。不允许删减制造过程的设计。
2 引用文件
对于本技术规范的应用必须满足以下参考文件,对有时效性的参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