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法律事务
1. 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2. 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法律见证书。
3.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公函。
4.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各类公证。
5.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工商、税务、海关、房管、商标、专利等登记、注册、转让和报批手续。
6. 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提供法律服务。
7.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dk、商业dk、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8.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一二手楼宇买卖、楼宇按揭、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涉及的有关手续。
9.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10. 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1. 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 诉讼法律事务
1.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