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安徽段站前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
招标编号:JS2010-0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安徽段)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51号),铁道部、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关于新建合肥 至福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安徽省投入的资本金、银行dk等,项目出资比例为铁道部出资224.5亿,占84.88 %;安徽省出资40亿,占15.1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合福铁路线路(安徽段)自合肥南站引出,与在建的南环线南侧并行,跨合宁高速公路后折向南至长岭河设站,出站后从烔炀镇、中垾镇的西侧而过,至合巢芜高速公路的西侧,跨巢湖开发区的半 汤路、金湖大道后在开发区的东侧设巢湖东站,出站后经林头、在福渡镇以东设无为站,后经高沟镇石板洲跨长江,在钟鸣镇的北侧设铜陵北站,线路上跨宁安城际、从钟鸣镇西侧依次跨芜铜铁路、南 沿江高速公路后直向南行,在峨岭镇附近设南陵站,穿水西森林公园后跨青弋江,在西山头设泾县站,出站后线路经榔桥以东至旌德县城西设站,再经绩溪设绩溪北站、至黄山设黄山北站后至皖赣省界 。安徽省境内正线长度343.093km。
本次招标范围,线路起于合蚌合福设计分界点,至皖赣省界DK343+180止。
2.2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线路等级:客运专线;
正线数目:双线;
最小曲线半径:4000m;
{zd0}坡度:20‰;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电力动车组;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
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
2.3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合蚌合福设计分界点~皖赣省界DK343+180站前及相关工程(不含四电及四电配套独立房屋)。
(2)招标主要工程内容: 合蚌合福设计分界点~皖赣省界DK343+180范围内相关工程,包括改移道路、改移河渠、管线路迁改和防护,通讯、信号和电力线路迁改等,电气化防干扰(影响工程施工需 迁改的项目)等,路基,桥涵(含箱梁制运架、T梁价购及架设),隧道,轨道工程,房建工程(不含站房及四电配套独立房屋),其他运营设备及建筑物(不含无柱雨棚),大临及过渡工程,综合接地 、接触网立柱基础、电缆沟槽、连通管道等站前站后预留接口工程,配合辅助工程,安全生产费等。
2.4标段划分:全线施工划分8个标段
HFZQ-1标段(合蚌合福设计分界点~DK32+058),32.058正线公里(含蚌福联络线24公里,含铺轨工程,含全线永临结合电力工程);
HFZQ-2标段(DK32+058~DK122+089),90.031正线公里;
HFZQ-3标段(DK122+089~DK138+808),16.719正线公里;
HFZQ-4标段(DK138+808~DK176+400),37.592正线公里;
HFZQ-5标段(DK176+400~DK212+140),35.74正线公里;
HFZQ-6标段(DK212+140~DK249+150),37.01正线公里;
HFZQ-7标段(DK249+230~DK288+440),39.21正线公里,含铺轨工程;
HFZQ-8标段(DK288+440~DK343+180),54.74正线公里。
2.5项目工期:合福铁路项目总工期48个月,2010年4月份开工,2014年3月31日竣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资质要求:申请HFZQ-1~4、6~8标7个标段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其中,HFZQ-2标须由具备公路、港口与航 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的总公司参加投标,或由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局级集团公司参加投标;HFZQ-1标段还须具备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HFZQ-7标段还须具备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HFZQ-1、7标段不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允许与一家具备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 子公司按专业分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HFZQ-5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
3.1.3财务要求:HFZQ-1~8标要求近三年(指2007、2008、2009年,以下同)年均营业额(仅指施工收入且以现价计,以下同)不少于30亿元(其中HFZQ-2标不少于50亿元);申请人用于申请合同 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dk和信用额度)不小于2亿元(其中HFZQ-2标不少于3亿元)。
3.1.4社会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 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本次施工招标除HFZQ-1、HFZQ-7标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含其上级集团公司)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应明确主办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责 任分工)。
3.4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标段只能有一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5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3月3日至2010年3 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汇款凭 证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购。
5.2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3月10日 10 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郭杰(负责人)
电 话:010-88623128
手 机:13121195385
邮 箱:gjzb1234@
传 真 :010-8862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