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新建江宁校区四期生活区学生食堂及室外工程监理招标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江苏
一、招标人河海大学 建设项目河海大学新建江宁校区四期生活区学生食堂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教发函[2009]162号文。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投资
总额1250万元,规模:5000平方米。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河海大学新建江宁校区四期生活区学生食堂及室外工程监理
⑵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AJN090501
⑶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⑷工程规模:建筑面积:5790 m2;建筑物层数:5 层;其中地上层数:5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21.45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建筑面积:2072 m2;根数:159 根;桩形: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 ;桩长:11 m。
⑸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⑹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监理费用约25.59万元
⑺招标内容:河海大学新建江宁校区四期生活区学生食堂桩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监理
⑻招标范围: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⑼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报名资格条件:
①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总监资质要求: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岗位证书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 2 月4 日至2010年 2 月 10日止,上午9:00点至11:30点;下午2:00点至5:00点。前
4个工作日可报名,{zh1}1个工作日现场集中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法:
⑴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⑵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必选条件的内容为: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书要求;
⑤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内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⑦总监无在监工程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七、资格预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2010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八、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资格预审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派报名的项目总监到达预审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必须携带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
④招标文件费用:400元/份
负责人:赵娜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10 51810306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10 51810309
邮箱:zhaona2129@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南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