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河北尚义七甲山风电场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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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河北
受委托,对国华河北尚义七甲山风电场电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编号:SHIL10040083
2、 项目名称:国华河北尚义七甲山风电场电缆采购
3、 项目概况:国华七甲山风电场工程总装机容量为200MW,共安装133台1.5MW级风力发电机组。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招标范围:
包括电缆及其附件、备件采购,包括货物的设计、制造/采购、工厂试验、交付、技术服务及培训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下表及第五章技术规范
书中供货范围。
序号 产品型号及规格 数量(m)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YJV22-0.6/1KV 2*16 1700 2010年4月1日 国华七甲山风电场
2 YJV22-0.6/1KV 2*50 150
3 YJV22-0.6/1KV 3*16+1*10 700
4 YJV22-0.6/1KV 3*240+1*120 200
5 YJV22 26/35KV 3*240 2800
6 YJV22 26/35KV 3*50 450
7 KVVP2-22 10*4 800
8 KVVP2-22 7*4 1500
9 KVVP2-22 4*4 11000
10 KVVP2-22 19*2.5 700
11 KVVP2-22 14*2.5 1700
12 KVVP2-22 10*2.5 1000
13 KVVP2-22 7*2.5 2500
14 KVVP2-22 4*2.5 3000
15 KVVP2-22 19*1.5 300
16 KVVP2-22 14*1.5 500
17 KVVP2-22 10*1.5 2000
18 KVVP2-22 7*1.5 1800
19 KVVP2-22 4*1.5 4000
20 合计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
标;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合格,经营范围(复印件)与招标内容相符,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亿(含)人民币以上;
3)具有所投设备材料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认可的专业质检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非强制许可项目除外)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材料相同或相近材料的能力,且近3年(截止到2010年02月1日)为10台/套/合同2年及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必须附
说明及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合同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且
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5)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获得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
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
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有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
投标;
8)投标产品须具有一年以上安全运行业绩,这些设备应在与招标文件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投入商业运行。
7、招标文件售价:每包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2月3日起至2010年2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
的节假日除外),至北京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2)本单位营业执照;(3)质量、环境体系认证证书;(4)产品生产许可证;(5)型式
试验报告(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6)
近三年投标产品相同型号的10个业绩合同。上述(1)要求为原件,其它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
不接受,原封退还。
10、开标时间:2010年3月3日上午9:30分
负责人:赵娜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10 51810306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10 51810309
邮箱:zhaona2129@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南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