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道路改建工程招标
开标时间:2010-03-04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亚洲开发银行
投资金额:4000万元
所属地区:新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亚行)获得了一笔dk,用于支付新疆城市交通和环境改善项目
下的费用,其中部分dk将用于本
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建设局(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工程提交密封式
投标:本合同内容为改建奎屯市内
5条道路,分别为北京东路(2851.45米)、乌鲁木齐东路(2934.93米)、呼图壁街(1103.45米)、塔城街(
1934.56米)、奇台西路(836.05
米)。其中北京东路属城市II级主干路,乌鲁木齐东路属城市II级次干路,其他3条道路均属城市II级支路。
本合同预计完工日期为2010年08月
30日。
3. 合格投标人只有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才能参与本合同的投标:
①投标人作为承包人或分包商在过去十(10)年中(投标截止日前)持续履行过公路/道路施工合同,并在近
五(5)年内至少成功完成了二(2
)个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合同(需提供相关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完工证书等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过去三年(2009年、2008年、2007年)年平均工程营业额{zd1}为人民币3000万元;并提供过去三(3
)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和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扣除所承担的其他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预付款的情况下,投
标人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和/或
信贷额度应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③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城市道路工程方面至少具有五(5)年的经
验,其中至少连续三(3)年担任
项目经理,且近三年至少具备一(1)个类似工程项目/合同业绩。
④投标人至少应提供能够满足其施工方法要求和工期要求的各种设备。
⑤针对国内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等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的施
工企业须提供经备案的进疆登记
册。
4.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自2010年02月01日至03月03日,于每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和13:00~16:30(
北京),或10:00~13:00和15:30
~18:00(乌鲁木齐)
5. 合格投标人可在提交书面申请后购买到本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全套售价为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编:100049
联系人: 郭俊涛
手 机:1352005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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