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及附属工程灾后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及附属工程灾后重建项 已由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仁发改【201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灾后重建基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bfb} ,招标人为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眉山市仁寿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办公楼灾后重建总面积1902.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260平方米,附属用房330平方米,业务用房312.4平方米,附属工程主要含:道路硬化332.8米,土石方5859.8立方米,护坡189.4米,绿化面积1623平方米,化粪池60立方米,围墙280米,排污管920米,坝子硬化2457平方米,大门和供电、供水、通讯设施等。
2.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元。资金来源为:灾后重建基金。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仁寿县富加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及附属工程灾后重建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政府委托,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阶段,行使业主招标职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2月01日 至2010年02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3月01日 09点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编:100049
联系人: 郭俊涛
手 机:13520052364
电 话:010-88205060 59893732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china_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