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至永泰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A1、A2、A9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福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至永泰高速公路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和福建省发改委以《福建省交通厅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至永泰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09]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福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福建省、福州市投资及银行dk,项目出资比例为:省、市投资占35%,银行dk占65%。招标人为福州福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国高网“沈海”线复线在福建省境的重要路段,也是海西高速公路主骨架网中“二纵”宁德至诏安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项目起于闽侯南屿镇,途经永泰葛岭镇、城峰镇、赤锡乡,终于梧桐镇与仙游交界。沿途设有南屿(枢纽)、旗山、葛岭、永泰东、永泰西、梧桐等6个互通,黄埔服务区1处,全线里程公里。主线设有:隧道14座、互通6处、特大、大桥35座、涵洞72道、通道9处、人行天桥2座。桥隧总长(不含互通区)占路线长度的。全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
本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共分为12个合同段,本次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为A1、A2、A9合同段,各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合同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工期(月)
A1 K0+000~K3+479 土石方8.2万m3;特大桥1804米/1座;互通1处。 24
A2 K3+479~K8+060 土石方33.5万m3;特大桥2317米/1座;隧道925米/0.5座;互通1处。 24
A9 K43+270~K49+100 土石方160.7万m3;大桥2029.2米/5座;隧道857米/0.5座;涵洞319.4米/2座。 24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业主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如下: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
= 1 \* GB3①200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两个合同且每个合同在2亿元以上(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的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
②200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座长500米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高速公路桥梁施工;
③200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座长1000米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高速公路隧道土建工程,且须附有隧道洞门照片。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
投标人的资质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公路资质等级为准(更新认定时间以2010年2月5日16:30前公布的为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本次招标评标结束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业绩将公示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的业绩经核查属虚假信息资料,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2本次招标必须是{dj2}申请,不接受联营体形式申请。
3.3投标人须同时对本次招标的三个合同段进行投标,必须对每个合同段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通过公开随机摇号的办法确定投标人参投的合同段,每个投标人只能参投一个合同段,且在本项目(A1~A12合同段)中只允许中标1个合同段(在本项目已中标的施工单位不再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一合同段中出现关联企业,则通过随机摇号办法确定各投标人可参投的标段。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合同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或试验检测服务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若2009年度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尚未公布,则参照2008年度信用考核结果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投标人应于2010年3月1日17:00前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表送达招标人(信息表格式将于出售招标文件时提供给投标人),若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信息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2招标文件的《项目专用本》(上、下册)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每合同段售价3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合同段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2月6日8时30分,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2月6日14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10日13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3时将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均为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负责人:赵娜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10 51810306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10 51810309
邮箱:zhaona2129@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南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