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等级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正确的做法就是按照2002年公安部新出台的(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总额、交强险公司的限额内赔偿、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和赔偿附加指数等加以计算的。
一、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综合计算公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 18667-2002 )附录B(资料性附录)的规定,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公式是这样的:
C = Ct ×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式中: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
Ct――伤残赔偿总额,元;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 ――伤残等级{zg}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zg}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二、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综合计算公式的通俗理解
对于上述计算公式可以通俗的理解为: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zg}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1、“伤残赔偿总额”。
要根据伤残者居住的地区(省、市)的不同、身份的不同(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以及年龄的不同来进行计算确定。根据{zg}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需要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