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流程(附道路运输许可证条件)
因为一些由于危险品经营的不当导致重大事故的接连发生,所以国家加大了对危化品经营的管理,使得办理危化证变得越来越难了,那么现在的危化证要怎么办理呢?
一、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是什么:经典世纪 崔经理 I53转II52播795I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储存设备)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
发业务的,应当出具本企业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的承诺书;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目录清单;
5.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危险化
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目录清单;
6.与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复印件;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安全评价报告;
9.涉及新、改建、扩建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
10.专门从事仓储经营的需提供符合当地规划的证明材料;
11.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需提交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1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外设的经销、代理经营企业应提供企业的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13.经营属于监控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出具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4.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的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必须分别出具商务部、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专项用户内部批发经营企业必须出具商务部合法的经营批准证书;
15.剧毒经营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附市场需求材料。
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要满足的条件:
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注册好公司,有个公司主体;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员、两个从业人员的培训;
3.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专家评审、安监备案;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材料递交申请;
5.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查申请单位注册地址;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结束;
7.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五、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书面向县安监局申请;
2.审查:申请受理的,县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
3.审批:县安监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六、未bz却经营危化品的后果:
没有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却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罚款是不管你有多少数量的,它是一种行为罚,不是数量罚。
不要存侥幸心理,万一被查到,被处了十几万的罚款,多心疼啊。所以证件该办的还是要办的。
七、注意事项:
1.危化证在办理之前,需要详细确认品名,危化证办好之后不可以随意进行变更品名;
2.如果危化证在有效期内进行品名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危化证,有效期重新计算;
3.如果公司在危化证有效期内,变更过公司法人名称等信息,需要去安监局备案换
领新政;
4.如果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更,需要去安监局重新办理危化证;
5.上海办理的危化证一般有效期是三年,危化证到期之前可以三个月去安监局办理延期;
6.危化证延期需要提供安全人员培训证书,培训证书有效期也是三年,因此需要拿到培训证书才能办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此次修改是将原《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合并统称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02年8月1日起,上述4种旧证同时废止。
要注意都合并之后就统称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啦。
审批流程:
第1步:申请 申请人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第2步:受理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二、办理流程
1.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 提交材料;
4.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 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办理所需材料
申请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