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信息在中国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修复。企业信用修复的主要指导机构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内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信用主体,即企业,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而这项权利只要不触及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文件明确规定的不可修复情形,基本上都是受保护的 。
如果企业需要修复信用信息,且相关领域已经建立了信用信息修复制度,那么由相关领域的认定单位受理修复申请。对于尚未建立信用信息修复制度的领域,则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受理修复申请,并在决定作出后,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更新相关信息。
信用平台网站与认定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之间建立了信用信息修复信息共享机制。信用信息一旦修复,信用平台网站需要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公示信息,同时在作出信用信息修复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修复信息共享至认定单位和相关系统 。
如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认为信用平台网站上的行政处罚信息存在问题,如内容有误或公示期限不符合规定,或者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已被法律撤销或变更,他们可以向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申诉。符合申诉条件的情况下,申诉结果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反馈,并且信用平台网站会及时更新信息。
综上所述,企业在中国修复信用信息的过程中享有申诉和修复的权利,且相关的机构和平台有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和更新信用修复信息。如需进一步的信用修复服务,企业应当联系具体的认定单位或者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遵循相应的程序和规定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