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如何办理有什么要求 李轩洁 I89II744O94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由企事业单位、团体和其他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服务活动的组织。随着的不断深入,民办非企业单位迅速发展。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已成为的建设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如果您需要经营一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可以找我帮您,我们专业办理,经验丰富,已有成功案例,详细的办理要求和流程可以咨询经典世纪—李轩洁。
北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理要求:
1、举办者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民办职业培训的宏观发展规划
2、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无违规办学经历
3、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学校章程
4、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
5、有符合规定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与办学类型、等级、规模相适应的理论和实习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
6、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训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7、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固定教学场所、设备和设施,应达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
8、租赁的教学场所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租期不得少于3年
9、有满足教学需要的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财务应当独立核算,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办非盈利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业务主管单位审件
2:及经营草案
3:资金来源及验资报告
4:理事会人员名单
5:理事会决议章程
6:场所证明
7:主要人员信息文件
8:申请设立信息表
9:其他要求出具的信息文件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各省市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后,准予开展部分国家统考职业、新职业或初中高级工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