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热电项目工程的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SNCR炉内脱硝系统,它提出了该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 本项目为锅炉烟气SNCR炉内脱硝系统总承包项目,包括所有工艺的成套供货(包括设备及安装材料)和设计,以及系统调试和技术服务。本技术协议并未规范所有的设备及材料,
3、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zd1}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乙方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4、 如未对本技术协议提出偏差,甲方将认为乙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
5、 乙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zx1}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及乙方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6、 合同签订7天内,按本技术协议的要求,乙方提出脱硝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甲方,由甲方确认。
7、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8、 乙方提供高质量的系统及设备。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机组合同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9、 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10、本工程采用标识系统。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有编码。标识的编写原则由甲方提供,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二、工程技术范围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130t/h锅炉配套烟气SNCR脱硝系统,采用EPC总承包模式SNCR法脱硝工艺技术,脱硝效率不低于70%,保证值不高于100mg/Nm3。满足环保环保部门关于NOx排放标准的要求。
2、工程范围
本协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非催化还原法》之描述而框定的。根据该标准的描述,本工程范围可由以下系统构成:
(1)工程主要包括氨水存储及供应系统、稀释水系统、还原剂计量混合系统、还原剂喷射系统、控制单
元系统和辅助系统。
(2)存储系统包括氨水溶液储罐、氨水卸载泵撬、氨水输送泵撬、不锈钢管道、阀门等设备。
(3)稀释水系统包括稀释水箱、稀释水泵、不锈钢管道、阀门等设备。
(4)还原剂计量混合系统包括流量计、控制阀、混合器、氨泄露bjq、不锈钢管道、阀门等设备。
(5)还原剂喷射系统包括喷枪、压宿空气、不锈钢管道、阀门等设备。
(6) 辅助系统包括照明、电气、热工自动化系统等。
脱硝系统:
① 还原剂储存及供应系统
乙方负责包括从氨水运输车卸料口法兰,到计量混合系统前的系统内的全部设备和管道、法兰、阀
门等材料。氨水储罐容积需至少满足2台锅炉满负荷运行状态下7天的用量要求,配置1个氨水储
罐,所有设备采用不锈钢材质。
② 稀释水系统
乙方负责包括从甲方提供的稀释水管道接口到计量混合系统前的全部设备和管道、法兰、阀门等材料,配置1个氨水稀释罐,所有设备采用不锈钢材质。
③ 氨水计量混合系统
乙方负责包括从氨水分配模块到各喷枪前的全部设备和管道、法兰、阀门等材料。压缩空气管道由业主接至氨水分配模块入口,投标方提供模块入口反法兰,所有设备采用不锈钢材质。
④ 氨水喷射系统
乙方负责包括各喷枪设备和连接高压软管等材料,所有设备采用不锈钢材质。不包括:为安装氨水喷枪而在锅炉上的开孔(乙方提供制造图纸、开孔图纸、开孔指导,甲方负责开孔)。
⑤ 乙方负责整套脱硝系统需要的钢框架、钢支架、钢制平台、扶梯及外保温、防雨等。
(2)控制系统:
乙方负责脱硝系统整套控制仪表及控制设备的安装材料、专用工具、实验设备的供货。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 锅炉DCS控制系统所需要的脱硝系统控制流程图及脱硝控制系统方案图等。
② 现场安装的控制箱、仪表柜和接线盒等(材质304),包括箱柜内外所有仪表设备和材料、接线等。
③ 脱硝系统内所有仪表及控制设备。
④ 脱硝系统内所有仪表阀门及导管,仪表阀门及导管采用316或304不锈钢。
⑤ 气动阀们的气源所配的减压过滤器,流量控制阀和气源管路等附件采用304不锈钢。
⑥ 系统内所有控制电缆(含预制电缆),采用100支屏蔽电缆。
⑦ 工程师站及操作员站,液晶显示器、打印机、控制器、I/O卡,网络通讯模块,适配器,通讯电缆、DCS机柜、电源柜、操作系统软件、监控界面软件、编程软件等均由甲方提供。
(3)电气系统:
包括整套脱硝配电系统、电气控制与保护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设备:
① 乙方提供满足脱硝系统安全运行的配电、MCC所需的设备及附件,MCC的设计满足厂用电系统的有关要求。甲方均为每套MCC柜提供2路交流380/220V三相四线制电源,分界点在甲方脱硝MCC柜出线回路的端子处,此端子以后的供配电由乙方负责。由MCC柜到用电设备的电缆敷设由乙方负责设计,并供货。
② 脱硝系统的保安负荷则接入主厂房或脱硫事故保安段,分界点在甲方主厂房或脱硫事故保安段相应开关柜回路的端子处。
③ 电缆供货的分工原则是:如果电缆有一端所连的设备由乙方提供,则该电缆由乙方提供。
④ 照明灯具及控制箱、电源插座。
⑤ 电气系统设计中的变频器、软起动器。
⑥ 自动电源切换装置等。
⑦ 以上脱硝电气系统所需的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由乙方供货。其中MCC段电源进线电缆由乙方供货。
⑧ 脱硝系统所需的电机及控制、低压成套开关等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