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海与您分享:什么是装卸搬运(5)
2.按装卸搬运的机械及机械作业方式分类。
以此可分成便吊车的“吊上吊下”方式,使用叉车的“叉上叉下”方式,使用半挂车或叉车的“滚上滚下”方式,“移上移下”方式及散装方式等。
(1)“吊上吊下”方式。采用各种起重机械从货物上部起吊,依靠起吊装置的垂直移动实现装卸,并在吊车运行的范围内或回转的范围内实现搬运或依靠搬运车辆实现小搬运。由于吊起及放下属于垂直运动,这种装卸方式属垂直装卸。
(2)叉上叉下方式。采用叉车从货物底部托起货物,并依靠叉车的运动进行货物位移,搬运wq靠叉车,货物可不经中途落地直接放置到目的处。这种方式垂直运动不大而主要是水平运动,属水平装卸方式。
(3)滚上滚下方式。主要指港口装卸的一种水平装卸方式。利用叉车或半挂车、汽车承载货物,连同车辆一起开上船,到达目的地后再从船上开下,称“滚上滚下”方式。利用叉车的滚上滚下方式,在船上卸货后,叉车必须离船,利用半挂车、平车或汽车,则托车将半挂车、平车拖拉至船上后,托车开下离船而载货车辆连同货物一起运到目的地,再原车开下或拖车上船拖拉半挂车、平车开下。
滚上滚下方式需要有专门的船舶,对码头也有不同要求,这种专门的船舶称“滚装船”。
威士海与您分享:广州市叉车安全管理规定(1)
低一章 总 则
低一条 为加强广州市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保障叉车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叉车的制造、销售、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检验、使用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叉车使用是指工厂、码头、仓库等特定区域(以下简称特定区域)内使用的叉车,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叉车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区、县级市质监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叉车实施安全监察。
威士海与您分享:电动搬运车蓄电池的维护方法
1、电池尽量避免过充和过放。电池过充和过放会严峻影响电池机能和寿命。
2、为保证电动叉车的电池寿命,电池投入使用前应充足电,充电不足的电池不可使用。
3、电池液孔塞和气盖应保持清洁,充电时取下或打开,充电完毕应装上或闭合。电池表面、连接线及螺钉应保持清洁、干燥。如有硫酸,用棉纱蘸上碱液擦去,应留意不要让碱液进入电池内。
4、充电完成后,应检查电池液位,及时补加蒸馏水以保持液面高度。正常情况下严禁补加稀硫酸。
5、充电时应保持良好的透风,严禁烟火。
6、 电池使用后,应及时充电,放置时间一般不超过 24 小时。
7、泛起下列情况,电池需作均衡充电。
8、长时间搁置未使用的电池。
a 、提高前辈行普通充电。
b 、充至充足电状态时停充 1 小时,再用 0.25I5 充电 1 小时。
c 、按 b 条重复数次直至充电机一合闸,电池内就有气泡激烈发生时为止。
9、电池应避免阳光直射,离热源间隔不得少于 2M 。
10、 电池不用时,贮存期满一个月须按普通充电方法进行一次增补电。
11、避免与任何液体和有害物质接触,任何金属杂质不得掉入电池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