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才引进的标准,根据津人19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或聘用,可予以引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估认定能带入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生产、科研项目的人员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具有大学学历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
人才引进的政策是从2002年左右就开始实行,到现在人才引进政策已经实行了十多年了。现在人才引进的政策非常稳定,几乎不可能有太大变化,所以人才引进政策变动风险很小。
积分落户的政策是2014年出台的,到现在执行了两年半。现在积分落户政策基本上是每半年调整一次,所以积分落户的政策风险很大。如果符合人才引进的条件,虑到政策因素的风险,还是选择人才引进的落户方式。
如果在津有住房,且产权证已经下发,直接落户住房所在地;如果暂时没有下发,可先落到人才或公司集体户kou,等房产事宜落实后再将户kou迁至住房上。
另外,自2016年1月1日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fu务机构不再收取集体户kou保管费
社会的进步,企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人才。人才资源是社会活动的核心,是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转变的关键。企业人才的流动,以及高薪招聘和高待遇奖励,常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加快创新引进也变得尤为重要,那么如何加强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呢?
一,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构建“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协同推进机制。更加注重人才工作从点上突破向整体运筹转变、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发力转变,实现资源、资本和要素集聚效应的相对大化。一是加强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二是强化社会组织fu务功能。三是发挥市场主体引才作用。
第二,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构建“引才+育才+用才”的人才开发机制。围绕“着眼于战略发展需要引才聚才,着眼于现实发展需要育才用才”,逐步形成开放引才、战略育才、科学用才的人才开发机制。一是聚焦gd引才。国家大数据战略趋势,实施海内外引才“黄金眼”战略,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发gd人才全球搜索系统,扩大引才半径。以全球视野、开放理念,加大“成都人才计划”实施力度,提高资助标准,增强政策吸引力,全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第三,着眼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构建“资金资助+社会荣誉+感情留人”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加大人才投入、创新市场化运作资金等系列举措,不断激发人才活力、释放人才红利,让人才出效益、出生产力。一是坚持人才投入为先,二是坚持精神激励为重,三是坚持感情留人为要。在给予创新创业人才更多的利益回报和精神激励的同时,用感情留人,让人才落地生根。
第四,完善人才发展生态环境,构建“创业fu务+政务fu务+生活fu务”的综合扶持机制。坚持“fu务人才就是fu务发展”的理念,探索运用灵活的市场手段,建立务实高质量的综合扶持机制。一是全程化创业fu务。针对人才创新创业的不同阶段,打造独具特色、功能互补、一体运行的发展平台,二,在深入推进规范化fu务型政府建设的基础上,整合多方资源,加快建设一站式政务fu务平台,推动人才政务fu务的一体化和高层次人才fu务的一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