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通过“黄闪灯”路口或路段该如何通行呢?据介绍,“黄闪灯”是信号灯的一种,用以提醒各方向的车辆驾驶人和行人注意交叉路口的信号,它不具有控制交通先行和让行的作用。因此,在设置有“黄闪灯”的路口,不同于红绿灯变换控制的路口,车辆通行时,提示车辆行人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行。近年来,在柳州市带箭头的交通信号灯(也称车道信号灯,)越来越被广泛应用,目前,市区80%以上的信号灯控制路口都改成使用这种“箭头灯”。这种信号灯大的优点就是可以实现路交通信号的多相位控制,各方向车流可以无冲突点通过路口,有利于保证交通安全,提高路口的通行效率。车辆通行的方式为,当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按指示方向通行;红色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道路交通信号灯是交通信号设施的典型产品。我国于上世纪90年颁布信号灯标准,先后分别经历了2次修订,目前执行国家标准版本为《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另外,2006年制定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注:该标准正在修订过程中),用于规范产品的安装设置工作。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作为国家第三方质量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不断推动行业发展和产品质量提升。本文重点分析了2013年至2014年检测合格的产品的类型、生产企业、存在问题等情况。
有司机问,既然“箭头灯”有这么多的优点,为何不把全市的路口信号灯全部改成这种灯呢?有的路口还使用“灯笼式”的信号灯,如:柳江大桥北路口、西环路口、鱼峰路文笔路口。解释说,安装“箭头灯”首先要看交叉路口的条件,柳州市区的路口有六车道与四车道交叉的,有四车道与两车道交叉的,这种“箭头灯”最适合安装在六车道与六车道交叉的路口,这样四个方向路口的车辆待行区可以分为左转、直行和右转,每个箭头控制一股车道,相互不干扰。但不适合在狭窄的两车道交叉路口安装,比如:西环路口四个方向的路口很不规则,如果使用“箭头灯”,直行、左转、右转都“挤”在一条车道上,当放左转禁直行时,前面的直行待行车辆就会挡到后面准备左转的车辆,路口的通行效率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