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做沉降观测的范围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沉降观测: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
造型复杂的14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单桩承受荷载在400KN以上的建筑物
使用灌注桩基础而设计与施工人员经验不择的建筑物
因施工使用或科研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
工作基点(以下简称基点)是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根据工程的沉降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而沉降施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布局特点、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依据工作经验,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设三个基点,且与建筑物相距50m至100m间的范围为宜。基点可利用已有的、稳定性好的埋石点和墙脚水准点,也可以在该区域内基础稳定、修建时间长的建筑物上设置墙脚水准点。若区域内不具备上述条件,则可按相应要求,选在隐蔽性好且通视良好、确保安全的地方埋设基点。所布设的基点,在未确定其稳定性前,严禁使用。因此,每次都要测定基点间的高差,以判定它们之间是否相对稳定,并且基点要定期与远离建筑物的高等级水准点联测,以检核其本身的稳定性。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重要性
随着高大建(构)筑物的不断兴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各种大型的建(构)筑物,如水坝、高层建筑、大型桥梁、隧道在其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出现变形。这些变形总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以致于最终酿成事故。因而及时地对建(构)筑物进行变形观测,掌握变形规律,以便及时分析研究和采取相应措施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为检验设计的合理性,为提高设计质量提供科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