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优质财会人才奇缺、工资薪金等等客观条件限制,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往往无法聘请到令企业wq满意的会计专业人才,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理记账一方面是针对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中小型单位而提出的;另一方面,开展理记账业务也是广大中小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有效途径,能给会计师事务所开辟新的业务源泉,并带来一批固定的客户群体。
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理记账。”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fu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fu务活动。
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应予以回避。(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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