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光的使用不仅要虑建筑物的建筑功能、使用要求和表面材料等特征,还要虑建筑物的风格、历史背景及景观灯等因素。一般悄况下,对于纪念性建筑、政府机关、表性建筑及风格特点明显的大型建筑等,在夜间照明中应谨慎使用彩色光,主要使用白色灯光,必要时可在局部使用少员的彩色光,突出建筑物的整体形象;商业性建筑及娱乐性设施,可以加大采用彩色光的数喊。因为单一的彩色光在增强某种颜色的同 时也改变了建筑立面上其他颜色的色调,引起色彩失衡。
景观灯照明应根据建筑物外表面材料的颜色选择某种合适的光源,以加强照明效果,制造特有的情调。也可以对一座建筑物的不同部位投射相异的灯光以强调建筑物的层次。设计时应谨镇使用彩色光,力求用色简洁、明快、淡雅。因为彩色光一般都具有强烈的感情特征,它可以极度地强化某种情绪。在相邻不同方向表面上投射不同颜色的光线有活跃气氛的效果,但是也有造成色差过强,损害造型立体感的风险。因此,只宜于短时间或小面积地使用彩色灯光,在长期照明设施中不宜采用。
灯杆产品方面:有些客户总是喜欢和一些大公司合作,认为大型路灯杆生产厂家的生产质量有保障,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因为路灯杆的生产过程,并没有掺杂太多的高科技含量,只要有设备,就能进行生产。所以有很多大厂家的产品质量未必比小作坊好,因为越是大的厂家,管理越是困难,管理不到位,就会使整个生产体系就如同一盘散沙,有何质量可谈?而小作坊虽然生产量不如大厂高,但是人员少,容易管理,工人之间有一定的凝聚力,产品质量自然容易把控,见过很多大厂生产的路灯杆出现爆漆、整体不直、灯臂不正、焊口也参差不齐,这一系列问题都是管理不善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