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相关条款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依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律师业务收费标准》向企业收取费用。
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及时承办顾问单位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顾问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纠正。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应根据合同、协议规定和企业的委托授权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理权限。
企业法律顾问
fu务程序:
1、律师接待聘请方的法律咨询;
2、律师初步答复聘请方的问题;
3、聘请方提供相关资料;
4、律师审阅资料,与聘请方商议解决方案;
5、律师着手处理案件,采取法律步骤;
6、律师及时与聘请方沟通情况;
7、律师按聘请方指示办理案件;
8、律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9、后续fu务(咨询及告知)。
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所有的fu务都精益求精,汇聚团队智慧,旨在为您和您的公司把控风险、创造价值。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企业总法律顾问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满3年的;或者被聘任为企业一级法律顾问,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的。
第十九条 企业总法律顾问可以从社会上招聘产生。招聘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