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干混砂浆生产线,预拌干混砂浆,主要是干砂、水泥、工业废料,如粉煤灰、钢渣、脱硫石膏等,及添加剂等在工厂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供给建筑商用于墙体砌筑、饰面、和地坪施工的材料,分砌筑砂浆、抹面砂浆和地坪砂浆三大类。
干混砂浆的生产规模在年产10到60万吨的范围。生产工艺上宜采用仓储,做到输送机械化,计量自动化。所用水泥的供应目前国内已经基本实现散装化,通过散装车运输,气力输送入仓。而砂子的运输,主要靠船或汽车,选择厂址应虑运输成本。
选砂除虑强度和含泥量外,还应虑砂子的粒径和级配情况。选择的合理,能够降低砂子筛分和干燥处理工作量,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砂浆使用过程中的分离现象,提高干混砂浆质量。
在保证同样施工性能和力学性能的情况下,减少外加剂的用量。在预拌干混砂浆设备选型时除虑要生产的产品、拟投资的规模外,还要虑当地对环保的要求原材料供应方式、是否利用现有厂房等。
根据砂浆的生产方式,将预拌砂浆分为湿拌砂浆和干混砂浆两大类。将加水拌合而成的湿拌拌合物称为湿拌砂浆,将干态材料混合而成的固态混合物称为干混砂浆。
湿拌砂浆bao括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和湿拌防水砂浆四种,因特种用途的砂浆黏度较大,无法采用湿拌的形式生产,因而湿拌砂浆中仅bao括普通砂浆。干混砂浆又分为普通干混砂浆和特种干混砂浆。
干混砂浆储存:不同品种的散装干混砂浆应分别储存在散装移动筒仓中,不得混存混用,并应对筒仓进行标识。筒仓数量应满足砂浆品种及施工要求。更换砂浆品种时,筒仓应清空。
筒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SB/T10461-2008《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的规定,并应在现场安装牢固。
袋装干混砂浆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防潮、不受雨淋的场所,并应按品种、批号分别堆放,不得混堆混用,且应先存先用。配套组分中有机类材料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和热源的场所,不应露天存放和暴晒,储存环境温度应为5℃~35℃。
散装干混砂浆在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当对砂浆质量的均匀性有疑问或争议时,应按国标的相关规定定期检验其均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