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有收紧的趋势
申请积分落户,“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工种)”是相对而言比较容易获取的加分项目。
但从今年第二次申请的要求来看,这两个项目有收紧的趋势。
第.一,申请人提交非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bao括国家部委、行业协会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其他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请认真填写《异地职业资格证申请复核表》,经职能部门审核后,将电话通知参加复核试时间、地点,请申请人按时参加,成绩合格予以确认积分;
若申请人提交非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因未提交《异地职业资格证申请复核表》导致无法试,则视为试成绩不合格;
第二,职业(工种)需求程度积分核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经确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标明的职业(工种)名称,与现行天津市《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相比较,二者名称一致,并且与当前工作岗位相符,则可按照相应的紧缺程度计算积分。职业(工种)需求程度项目积分的核定,本期以7月25日执行的需求程度目录为准;申请人工作岗位由申请单位提交《承诺书》,经核实后予以确认积分;若申请人未提供《承诺书》,则无资格获取本项积分;综合以上的最.新规定,相应取得这两项加分的难度增加了。
所幸的是,职称类的加分依然有效,没有所从事工作必须和职称类型相符合的规定。
天津积分落户如何办理?天津市积分入户必备材料
必备材料:
1. 在签注期限内的申请人本人的居住证;
2. 加盖单位公章的积分申请表;
3. 正在履行中的1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及其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申请人投资办企业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码;
4. 申请人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天津积分入户常见问答
1、如何申请积分落户?
答: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中,在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居所、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通过积分申请,办理天津常住户口。
居住证持有人所在单位集中向设在市行政审批fu务中心的专门的积分窗口进行申请申报。然后要经过材料审核、打分、加总、排名等程序,再根据每年的额定总量,每年分两批确定入户名单。积分和入户人员的名单将在天津政务网和市行政许可fu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布,申请人还可以查阅。
2、天津积分入户申请多久可以公布?
答:市政.府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
符合申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由用人单位收集汇总其申请材料,于每年的1至4月和7至10月,到市行政许可fu务中心提出积分入户申请。于每年6月、12月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并出具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用人单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6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