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型选择业需要的车型和配置。
1、车型分类
叉车通常可以分为三大类:内燃叉车、电动叉车和仓储叉车。
(1)内燃叉车:内燃叉车又分为普通内燃叉车、重型叉车、集装箱叉车和侧面叉车。
①普通内燃叉车:一般采用柴油、汽油、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发动机作为动力,载荷能力1.2~8.0吨,作业通道宽度一般为3.5~5.0米,虑到尾气排放和噪音问题,通常用在室外、车间或其他对尾气排放、噪音没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②重型叉车:采用柴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承载能力10.0~52.0吨,一般用于货物较重的码头、钢铁等行业的户外作业。
③集装箱叉车:采用柴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承载能力8.0~45.0吨,一般分为空箱堆高机、重箱堆高机和集装箱正面吊。
④侧面叉车:采用柴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承载能力3.0~6.0吨。在不转弯的情况下,具有直接从侧面叉取货物的能力,因此主要用来叉取长条型的货物,如木条、钢筋等。
(2)电动叉车:以电动机为动力,蓄电池为能源。承载能力1.0~4.8吨,作业通道宽度一般为3.5~5.0米。由于没有污染、噪音小。
为了扩大叉车作业范围而配装的各种工作装置。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广泛使用的属具约有30多种。属具换装方便。串杆可搬运热钢卷、轮胎和水泥管段。集装箱吊具用以搬运大型集装箱。桶夹可搬运油桶、纸卷。侧夹可搬运纺织品捆bao。侧移叉可使叉车在狭小的场所作业时,容易对准货物。倾翻叉可装圆木。起重臂可起吊各种货物。锻造夹钳可夹持锻件并能使其翻转。旋转夹可回转360°,用以调整货物位置,以便于存放。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目录序号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