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6日,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在《官方日报》发布公告,决定终止对原产自中国的进口钢缆进行的反倾销调查,对涉案产品征收2.58美元/公斤的最终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税号为73121001、73121005、73121007和73121099。该决议自公布次日起生效。
2013年8月23日,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致函中国驻墨西哥经商参赞处,告知墨方已经接受Deacero,S.A. de C.V.公司的申请,对原产自中国的钢缆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申请方采用巴西作为替代国计算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为了解决墨西哥的反倾销给我国钢缆出口企业带来的难题, 我司开辟了第三国转口的渠道,使我国的钢缆产品绕道第三国曲线进入墨西哥市场,避免墨西哥的反倾销税。
是的,通过第三国国专口可以解决钢缆出口墨西哥的反倾销问题。 我们知道,墨西哥并不是对所有国家的钢缆都有反倾销税,这样我们的办法来了。我们先把货物运输到第三国(如马来西亚,泰国等),货物到达第三国后我们安排清关,换柜,出第三国的全套文件, 再重新出口到墨西哥, 货到墨西哥后,清关用的是第三国的全套文件。这样高额的反倾销税就可以有效规避掉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转口贸易。在征得国内外客人的同意后我们就开始操作,一些国外的客户非常喜欢这种贸易方式。
转口操作流程如下:
● 1)我司从中国任一港口(天津,青岛,上海,宁波,深圳,广州港等)开始承运货物,把货物安全发到第三国中转港,收货人由我司指定,我司负责在转口港进口清关。
● 2) 货从大陆准备离港时,我司根据客人需要,安排二程船期,做BOOKING,等头程(中国-中转港)船到港后,及时提柜,在码头换柜。 换柜时候会拍摄换柜照片,以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安全性。
● 3) 完成换柜后上二程(中转港-目的港)船,3-5个工作日左右时间内拿到提单,凭提单去做产地证。 在这之前,我司会和中国SHRP做单证文件等较对。
● 4) 所有文件(提单,FORM A/CO,INV,箱单,K2等等)正本出来后,我们会及时将全套正本文件寄给贵司或直接寄到目的港,目的港清关用的是第三国的全套文件。
希望我们可通过此第三国转口的方式为我国更多的出口遭遇贸易壁垒的企业赢得更大的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