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长达六年的等待之后,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终于迎来了关键的利好政策。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将有规则可依。
对于这一政策,能源发电行业期待已久。2010年4月1日修订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曾经明确提出,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并将制定具体办法。直到去年年底,国家能源局起草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稿)》,并于2015年12月28日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是指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全额收购,这让分布式光伏运营商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对业主、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而言无疑是利好。《办法》的出台表明,国家将继续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事业,尤其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建设。《办法》给投资者吃了定心丸,增强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信心,尤其是屋顶业主投资的信心将大增。原来屋顶业主担心自己投资建设了分布式光伏电站,若电网不能全额收购,收益就不能得到保证。《办法》出台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量被全额收购,业主有稳定的收益,积极性也会提高,从而更拓宽了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