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地区自焚火锅炉房接入集中供热系统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2014-10-13
招标编号:HTSG2014-38
招标编码:CBL_20141013_1124720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集宁地区自焚火锅炉房接入集中供热系统工程
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SG2014-38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宁地区自焚火锅炉房接入集中供热系统工程,已由《呼和浩特铁路局关于下达2014年更新改造计划的通知》(呼铁计〔2014〕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呼铁局更新改造计划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呼铁局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集宁地区自焚火锅炉房接入集中供热系统工程,将既有水电锅炉房(集宁水电锅炉房、集宁单身锅炉房、集宁办事处锅炉房、集宁南站和南官房锅炉房、集宁六马路锅炉房、集宁建设街锅炉房、集宁北站锅炉房)的既有采暖管道自用户入口拆除至锅炉房集分水器处,更换为新的采暖管道。
计划工期60天。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全部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为JJGSG-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锅炉安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8日至2014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设计资料押金2000元,在退还设计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郭嘉 杨兴隆
电 话:010-53502695
手 机:15201136987
传 真:010-52706140
Email:zbcg316@
邮 编:101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郊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