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二九〇灌区二九〇农场福江等4个管理区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九〇灌区二九〇农场福江等4个管理区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黑国土资函[2014]3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二九〇农场西北部,距离场部12km,包括福江管理区原第22作业站,万业兴管理区原第15、16作业站,北水镇管理区原第23、25作业站及旺河管理区原第27作业站。大地坐标为x: 5272586.2232-5277886.715,y: 496112.812-509250.146。项目区东临本场原第29作业站,西与本场原第18作业站相邻,北接中兴、康乐,原第23、27作业站公路,南与本场原第14、31作业站相接。
2.2建设规模:项目区土地总面积3768.1522公顷,建设规模为3356.5375公顷
2.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14年9月25 日,计划竣工2015年9月 4日,总工期345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及建筑物工程;道路工程等。
2.6标段划分:总计九个标段,一至八标段工程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及建筑物工程;道路工程等,每标段投资额约500余万元;九标段为闸门、启闭机、拦污栅等设备采购,投资额约为21.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一至八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九标段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设备制造商则需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如为设备的经销商则需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或经销协议。设备需具有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3.2一到八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一到八标段项目管理机构需要配备以下人员:项目经理、工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
3.4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及获取文件
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及其他项目班子成员证件(上述证件的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标段投标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质量检测合格证书、生产制造许可证或制造商授权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分,下午14时至16时。
5.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郭嘉 杨兴隆
电 话:010-88630073
手 机:15201136987
传 真:010-52726788
Email:zbcg316@
邮 编:101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郊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