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港红酒进口报关报检检测费用价格 东莞食品进口报关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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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联系人:吴先生
手机:15814745870 座机:0755-36626141 QQ:1694278530
西班牙食品进口报关代理 清关服务
食品进口报关代理,食品进口清关代理,中文标签,食品进口全套代理
食品进口代理,食品进品报关是海邦的进口强项,我司拥有一支专业的进口代理团队,为客户提供报关、报检、清关、中文标签制作/备案、抽样检验检疫、物流配送、及代购付汇等ytl的进口食品代理服务。食品进口服务平台,食品进口操作经验丰富,专注专业为全球企业提供进口服务。
专业代理食品进口报关,各类食品如:果露酒、红酒,洋酒、葡萄酒、休闲食品、饮料,果汁、红茶、茶叶、食用油、橄榄油、咖啡、咖啡豆、咖啡粉、巧克力、饼干、坚果、开心果等。
进口路线:国外————香港/广东口岸————国内配送————客户
签定合同-抽换单-报关预录-三检-商检(法定商检货物)-抽检送检-海关单证放行出税单-交纳税金-海关查验(属于抽检 非法定查验)--海关电子放行-提货
进口清关环节枝节较多 如事先准备充分 单证齐全均可顺利通关. 在此环节我们可事先通知客户并办理在清关过程所需的文件包括相应的政府文件 并根据客户实际的货物品名提供最合理的海关商品编码及进口税率 以供客户参考.
附:进出口食品标签申请需要资料:
1出口企业卫生许可证,
2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
3该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的官方允许销售的证明或原产地证明,
4商标授权使用书或授权加工书,
5标签所标注内容的说明材料。
6食品标签的样张5套,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扫描打印样张,
7如产品的配料未“{ctr}”等,或产品为“高……””低……”,或涉及年份、酒龄、荣誉证明等特征性指标的提供原产地有限说明材料
海邦进口酒类国内市场流通管理 从事进口酒类的批发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二)有健全的批发企业管理制度。
(三)有熟悉进口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
(四)有稳定的批发销售网络。
(五)有识别“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的手段。
(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进口酒类的批发企业的资格认定,地方批发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上述规定条件审定,并按照登记管辖规定办理企业法人注册登记,遇有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有关部门解决。企业经注册登记后,方可开展进口酒类批发业务。 从事进口酒类销售的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持有进口货物许可证(可以是复印件)、海关征税税单(可以是复印件)和卫生证书(正、副本),经销的进口酒类必须贴有规定的“中文标签”和规定的“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
(二)不得伪造、变造进口酒类卫生监督检验合格标志、认证标志和中文标签等质量标志。
(三)不得制售假冒伪劣进口酒类。
(四)不得经销走私进口酒类。
(五)接受质量、卫生标准等有关业务的培训指导。 经销进口酒类的企业的主管部门及旅游饭店、酒店的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指导建立和规范进口酒类配送中心、连锁经营和代理经营等,建立健全进口酒类流通网络。 卫生许可证(在卫生监督所办理)办理所需材料:
1、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 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明(可用身份证复印件)
4、 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房屋使用证明
5、 相应行业基本情况
6、 经营场所平面图
7、 卫生管理组织制度
8、 从业人员名单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办理酒类流通随附单所需材料(在经贸委办理):
1、 工商营业执照
2、 卫生许可证
3、 备案登记申请书 东莞晟通进口报关顾问
本公司专业提供从香港到大陆红酒/葡萄酒进口、法国红酒进口、欧洲红酒进口、北美红酒进口、澳洲红酒进口、智利红酒进口、奔富红酒进口、玛歌红酒进口、南非红酒进口、意大利红酒进口、西班牙红酒进口、新西兰红酒进口、葡萄牙红酒进口、葡萄酒进口等进口报关清关运输服务。是以进口、报关、物流的专业代理公司,手续无需提供进口手续,费用全包以支计价速度特快,安全性高多年报关经验合法清关进口。
红酒进口流程 红酒进口专栏 红酒的进口流程:
一、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应提交的材料
(一)外贸流通企业 1、企业书面报告。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3、经年审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企业需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7、其他需要填写的附表: 〈1〉 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2〉 经工商、税务、统计、外贸企业确认的专项材料报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
(二)生产企业 1、企业的书面申请。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3、经年审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要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7、高新技术企业、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要提交科技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填写的附表: 〈1〉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2〉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