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水表的公称直径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当用水很均匀时,应按设计秒流量不超过水表的公称流量来决定水表的公称直径。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的给水系统,其水表额定流量不包括消防流量,但应加上消防流量复核,使其总流量不超过水表的{zd0}流量限值,同时应按《工程中常用水表的技术特征及适用范围》复核水表压力损失。
2)当生活(生产)用水为不均匀用水,且其连续高峰负荷每昼夜不超过2~3h,设计中可按设计秒流量不大于水表{zd0}流量来决定水表的公称直径,同时也应按《工程中常用水表的技术特征及适用范围》复核水表的压力损失。
3)住宅的分户水表的公称直径一般为15mm,但若住宅中装有自闭式大便器冲洗阀时,为保证必要的冲洗强度,水表的公称直径不宜小于2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