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知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dy}阶段录取信息和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通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一、考生查询录取情况的时间及办法我省普通高校招生{dy}阶段录取的提前录取批次、{dy}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录取工作于7月26日结束。考生可于7月28日至8月1日到本人高考报名地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或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二、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资格线1.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达4C1合格,总分在170分及以上,且选测科目等级符合拟报考院校要求。2.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其中,体育类考生文化总分在170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90分及以上;艺术类考生文化总分在135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155分及以上,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凡未被{dy}阶段招生院校录取、高考成绩达到上述相关科类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第二阶段相关批次高考志愿。三、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符合上述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或填报志愿专设的网站(http://)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以及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和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为加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和管理,第二阶段填报志愿仍需由中学组织集中填报。填报时间为7月28日8:30—8月1日24:00止,确认时间为7月28日—8月2日每天8:30—17:00,确认截止时间为8月2日17时。考生确认志愿信息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本人高考报名地招生办公室的规定为准。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如考生不按报名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对本人志愿信息予以核实并亲笔签字确认,或由于考生填报志愿失误而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填报第二阶段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再现场确认,考生填报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信息,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网上填报并提交即可。考生在选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拟填报高校《招生章程》,了解高校的专业安排及录取规则,根据高校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各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收费标准等,结合本人的体检结论和家庭经济条件等情况,慎重填报,避免因不符合高校要求而造成志愿无效。高校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确定并已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等,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四、关于第二阶段各批次省录取{zd1}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各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以及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情况,分别划定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统招批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的省录取{zd1}控制分数线。各批次省录取{zd1}控制分数线将于8月3日公布。五、填报专业服从和院校服从志愿的有关要求1.院校服从志愿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表中,设置了“院校服从志愿”栏,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可以填报10所(体育类、艺术类为6所)愿意服从的院校代码,其含义为,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10所或6所院校和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从左至右的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其中,艺术类“院校服从志愿”,只适用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必须有专业省统考成绩,且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