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焊法兰的生产级别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B4726-4728的相应要求,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生产和加工,保证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
1.公称压力PN为0.25MP-1.0MPa的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对焊法兰允许采用Ⅰ级锻件。
2.除以下规定外,公称压力PN为1.6MPa-6.3MPa的对焊法兰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级别的要求。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符合Ⅲ及锻件的要求:
(1)公称压力PN≥10.0MPa法兰用锻件;
(2)公称压力PN>4.0MPa的铬钼钢锻件;
(3)公称压力PN>1.6MPa且工作温度≤-20摄氏度的铁素体钢锻件。
对焊法兰是一种盘状或者圆环状的零件,在管道工程中最为常见,发挥重要的作用和价值,对焊法兰都是成对使用的,两个相互作用发挥重要的贡献。 在管道工程中,对焊法兰主要用于管道的连接,连接管与管,使管道能够正常的畅通和使用。在需要连接的管道,各需要安装一片对焊法兰盘,低压管道可以使用丝接法兰,4公斤以上压力的使用对焊法兰。在不同的范围和界限中使用不同性能和型号的法兰进行连接,保证施工中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两片对焊法兰盘之间加上密封点,然后用螺栓紧固,使之发挥重要的作用,能够牢固的固定在一定的地方。
带颈对焊法兰、带颈平焊法兰、承插焊法兰和螺纹法兰一般采用锻件或锻轧工艺制成。当采用钢板或型钢制造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的钢板在使用之前应该经过一定的检验标准,钢板应经超声波探伤,无分层缺陷,保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和性能;
2.应沿钢材轧制方向切割成条状,经弯制对焊成圆环,并使钢材的表面形成环的柱面。不得采用钢板直接机加工成带颈法兰;
3.圆环的对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
4.圆环的对接焊缝应进行焊后热处理,并作{bfb}射线或超声波探伤,且射线探伤符合JB4730的II级要求,超声波探伤符合 JB4730的I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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