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代理词
作者:方西乾 日期:2008年12月09日 19时55分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松盛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陈某某等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原告的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现结合本案的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的基本事实。
2007年9月15日下午近3时,患者谢某因咳嗽、胸闷、呼吸困难,乘坐公交车到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中心医院就诊,到急诊科挂号后,医生联系到呼吸内科。经对胸部照X光片检查,拍片医师认为病情严重,要求做B超检查,但遭接诊医师拒绝。拍片医师出具报告单:右肺纹理增粗、紊乱、模糊,并伴有斑点及网格状模糊影。左肺密度普遍增高。左心缘及左膈分界不清。印象:左侧胸腔积液?心包积液?肺部病变需进一步检查,待除结核?遂入住被告医院。办完住院手续后患方要求尽快对胸部穿刺抽水,接诊医师以“周六、周日无医生”、“抽完水也没人化验。”等为由让等到“星期一再说。”当晚患者睡觉不能平卧,第二天更为严重,再次恳求医生抽水,但医生仍说让等到星期一……
(洛阳律师洛阳律师代理洛阳人身损害赔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