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我省汶川发生里氏8.0级强烈地震,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中国气象局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保证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内人身安全,结合当前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的特点,减少和避免防雷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安全,经紧急研究,特制定本要点。
本要点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防直击雷装置;3.防雷电波侵入装置。
本要点由四川省气象局负责管理,由四川省防雷中心、成都市防雷中心负责内容解释。
本要点编制单位:四川省防雷中心(成都市光华村街20号,邮政编码:610072)、成都市防雷中心(成都市大石东路1号,邮政编码:610072)。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地震过渡安置房(含活动板房、金属构架简易房、帐篷,下同)防雷设施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合理的原则,提出本要点。
1.0.2 本要点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震过渡安置房防雷装置的验收。
1.0.3 由于各安置点情况差异较大,应根据各个安置点的实际情况(区域大小和布局、雷暴日数、过渡安置房或帐篷的结构等特点所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确定验收方法。
1.0.4 由于地震过渡安置房的特殊性,验收中要考虑防雷装置的设置和所采取的防雷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5 地震过渡安置房防雷装置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保护人身安全,所以,验收中重点关注学校、医院和公共食堂等人员密集区。
1.0.5 验收主要内容是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装置。
2 防直击雷装置
2.1 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
2.1.1 检查过渡安置房是否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的滚球半径hr取60m,保护范围按照GB50057-94(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附录四计算。
2.1.2 检查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的支撑杆是否做为引下线,检查避雷线长度超过25m时是否增设支撑杆。检查每个支撑杆下是否有接地体,测量接地体的冲击接地电阻是否小于30Ω。
2.1.3 检查引下线(包括作为引下线的支撑杆)是否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措施,
①设在人员不易触摸的地方;
②与过渡安置房金属构件的最小间距应大于2m;
③在地面上2m至地面下0.1m采取绝缘措施,使其具有100kv、1.2/50(μs)的冲击耐受电压,如用至少3mm厚的交联聚乙烯材料包裹。
2.1.4 检查独立避雷针型材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针长1m以下:圆钢为12mm 钢管为20mm
针长1—2m: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