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运输的管理办法
{dy}章 总 则 {dy}条 为加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提高运输质量,保证运输安全,保护合法经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型物件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 (一)货物外型尺寸: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 (二)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是指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运载大型物件的运输。 第三条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主管部门,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大型物件分级 第五条 大型物件,按其外形尺寸和重量(含包装和支承架)分成四级: (一)一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1、长度大于14米(含14米)小于20米; 2、宽度大于3.5米(含3.5米)小于4.5米; 3、高度大于3米(含3米)小于3.8米; 4、重量大于20吨(含20吨)小于100吨。 (二)二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大于20米(含20米)小于30米; 2、宽度大于4.5米(含4.5米)小于5.5米; 3、高度大于3.8米(含3.8米)小于4.4米; 4、重量大于100吨(含100吨)小于200吨。 (三)三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大于30米(含30米)小于40米; 2、宽度大于5.5米(含5.5米)小于6米; 3、高度大于4.4米(含4.4米)小于5米;4、重量大于200吨(含200吨)小于300吨。 (四)四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在40米及以上; 2、宽度在6米及以上; 3、高度在5米及以上; 4、重量在300吨及以上。 第六条 大型物件的级别,按其长、宽、高及重量四个条件中级别{zg}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