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门、门套、窗套、衣柜、书柜、鞋柜、吊柜、天花吊顶制作(木工工程)
木 工 工 程
一、 基本要求
1、检查验收送到工地材料的数量与质量,特别要检查饰面板是否透底、裂缝、虫眼、结疤,平板条是否结巴太多、色差太大,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坚决不用。
2、对饰面板、收边条根据花纹和颜色深浅进行分类,尽量使用在同一处的饰面材料的花纹和颜色保持一致。
3、假如完成装修后地面的实际高度±0,进场后在所有墙面1m处标出水平通线。
4、下料时必须充分利用材料:指定木工班长负责开料,先开大料后开小料,再利用边角余料。下料后,对块料要执行收口程序。
5、根据设计图纸核定现场尺寸,并考虑与周围的联系后再下料,先做结构基层,待业主与工程监理认可并在框架验收后再做饰面。
6、家私、门窗、窗套、背景、底层与墙体接触处均须刷防潮、防腐涂料。
7、操作平台为缩台;操作面一定要平整,锯片与活动板平直,活动板与固定轨道的间隙不超过1 mm,保证下料平齐。同时要注意锯片、锯齿是否满足下料要求。
8、所有饰面材料必须做到局部无明显色差,接缝填嵌平整、顺直,拼角方正,平板条拼角无缝隙,夹板条与饰面板之间无缝隙,平板条收边整齐、光滑。收边时特别注意不得损伤饰板。防火板等粘贴平整,无气泡、损伤;家具表面光滑平整,棱角分明,无圆角现象。